全省民办高等教育工作会议召开 36所民办高校签署《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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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全省民办高等教育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宋承祥,教育厅党组成员、总督学徐曙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迅速并取得显著成就,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条件逐步改善,层次显著提高,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基本形成了与公办高等学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在扩张高等教育规模,丰富和扩大高等教育资源,有效增加教育投入,促进公平和扩大就业,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我省民办高等教育还存在诸如发展环境尚需优化,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不够完善,现有优惠扶持政策落实不够到位,监管机制和服务支撑体系尚不健全,部分民办高校存在违规招生、违规办学现象,整体管理和教育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 会议强调,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必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一手抓政策支持和环境优化,一手抓内部建设和管理监督。要从实施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健全和落实政府扶持政策,积极开展对口帮扶,完善教师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多措并举,引导和支持民办高校健康发展、转型发展、特色发展。要进一步明确省市两级在促进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方面的职责。 会议要求,各民办高校要认清形势,增强办好民办高教的责任感,增强全局意识,进一步要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坚持不移走内涵发展道路,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山东民办教育的整体形象。要依法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教学管理为中心完善日常管理制度,依法规范资产和财务管理,加强行业自律。 会上,协和学院院长盛振文先生代表7所民办高校宣读了《规范民办高校办学行为倡议书》;36所与会民办高校负责人代表本校签署了《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7所驻济公办高校和7所驻济民办高校负责人代表公、办民办高校签署了对口帮扶协议。 全省36所民办高校举办者代表、学校主要负责人、省派党建联络员(监督员),有关市教育局分管局长,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据介绍,目前,全省民办高校已达38所(其中有在校生的36所),占普通高校总数的26.7%;在校生31.13万人,占普通高校在校生总数的18.3%。除11所独立学院外,27所民办高校的资产总额已达150多亿元;具有土地证的校园面积达2.6万亩,取得房产证的教学行政用房38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到了16亿多元;纸质图书总量达到了2000多万册。2013年以来,省财政拨款1.3亿元用于支持民办高校名校建设和特色品牌专业建设;有关部门在青岛、潍坊和德州三市开展了民办职业院校分类管理试点和民办学历学校教师按事业单位标准参加养老保险试点;落实了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在用地、收费、教师培训、专业建设、科研立项、评优选先等方面的同等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