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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南区首推毕业生初次就业“双补贴”政策
来源:青岛晚报    发布日期:2015-08-21 15:27:24
青岛市南区首推毕业生初次就业“双补贴”政策
 

    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而言,起步阶段的薪水不高,生活中会面临一定的经济压力,生活压力也给工作带来了压力。记者昨天从青岛市市南区获悉,为了帮助初次就业的毕业生减轻生活压力,推出了毕业生初次就业“双补贴”政策。除了以往用人单位可以获得补贴外,毕业生本人也可以获得补贴。据市南区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这是山东全省范围内首次出台的扶持大学生就业的政策。

   记者了解到,扶持毕业生初次就业的“双补贴”政策的出台,意味着将原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由单向补贴用人单位扩大至用人单位和初次就业高校毕业生双向补贴。

   具体补贴对象为青岛市南区户籍 (居民户)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派遣期内首次就业毕业生,2015年度被市南区注册的用人单位 (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招用,其报到证、就业登记、保险缴纳为同一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后月实发工资达到1800元以上,申报补贴时人员在岗,并按月通过金融机构支付工资报酬的,可以享受补贴。

   据悉,补贴标准为每月给予用人单位800元就业岗位补贴,给予毕业生本人200元社保补贴,补贴期限至2015年12月31日。

   该政策在助力企业招用毕业生的同时,可进一步缓解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所带来的生活压力,提高就业保障力度。申报的相关材料,可以到青岛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就业版块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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